汉朝皇家赏赐制度中,黄金是硬通货。刘贺早年身为王子,继承了昌邑国完整封地。按制度,王国年入税金黄金有比例返还,宫廷赐金随身份变动而追加。
刘贺虽然当皇帝只有27天,但即位期间也获过一轮皇室级别的赏赐。结合资料分析,他手上的黄金至少有三重来源:父亲王府遗产、皇位短期加赏、封侯后的补偿性赏赐。
关键是,这些黄金死后全部带走,毫无节制。海昏侯墓的金器未遭盗掘,沉睡地下2000年,留给世人一份“国家级金库存档”。而这个档案里,没有记账方式,没有回收机制。黄金就这么随着一个早被废黜的侯爷,被“清仓式”深埋。这不是个人厚葬,是西汉赏赐体制外泄的一角。
从刘贺的这座墓看西汉的“金量级”,只是一个切口。制度运作才是黄金流动的发动机。
皇上撒币一出手,动辄几十万斤,真不是炫富
把黄金当成赏赐主力工具,是汉朝开国就有的“财政设计”。公元前202年,刘邦立汉,统一六国货币制后,黄金被确定为王侯赏赐和军功奖赏的专属物资。铜钱用来流通,黄金用来绑定权力结构和等级关系。
到了武帝时期,金库“开闸”,赏赐更是倾泻式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记载,武帝个人在位期间赏出黄金超过80万斤。
最典型的,是在打通西域、修通丝绸之路后,武帝为了奖励开疆功臣,对卫青、霍去病、李广利等将领直接“黄金计斤赐”。
具体数据也不是虚头。酎金制度明文规定,诸侯王每年按封国人口、纳贡黄金。中山国上报人口56.7万人,年纳2672斤黄金。
按此推算,刘贺所在昌邑国的金库年流入量,最低不下千斤级。金源来自民间税收,也有战利品转化、对外贸易盈余。
贸易出口是关键一环。汉朝对外贸易输出丝绸、瓷器,输入黄金。《大宛传》记载,罗马帝国每年输入汉地黄金5吨左右,大部分进入中央金库,再由皇室发放。
这是一套流通明确、入出统一的制度。赏赐黄金必须铸印,金饼、马蹄金、麟趾金等形制规范统一,用于确保皇家赏赐权威。
到宣帝一朝,制度仍在运行。刘贺的海昏侯爵位,是霍光当政后给出的“安置补偿”,带着赐金一并下达。墓中出土金器中有标有“昌邑宫藏”“海昏侯府”字样印戳的金板,说明他死前依然在持续接受官方赏赐体系供养。
赏赐多、墓藏全,不代表奢靡。这是制度驱动下的“集中式赏赐流动”。黄金不进市场,但维系着王朝政治生态的稳定。赏金,绑定忠诚,防止异动。赏多者,不代表宠,而代表风险控制目标。
但问题也埋在这里——赏得出,收不回。
到了东汉黄金突然不见了,不是用光了,是被藏了
海昏侯死于公元前59年,东汉立国是公元25年。短短84年之后,汉朝金气突然断流。
史书记载,东汉起,王侯墓葬黄金几乎绝迹,同期铜器、丝帛等陪葬大量增加。钱币主导货币体系,黄金退出了制度主位。是什么发生了变化?
起点是王莽改制。公元8年,王莽称帝,实行“货币十等制”,黄金一夜之间失去法定支付功能,奖赏体系转向“钱帛”。黄金变成收藏品,不再是制度流通资产。
同时,西汉末年战乱频仍。绿林赤眉起义,长安被洗劫,地方割据。民间将黄金藏匿,墓葬习俗也随之改变。部分王侯墓“避财避乱”,选择以铜器替代金器,避免家族因陪葬被灭。
东汉初期,经济恢复乏力,中央政府减少对诸侯的赏赐。制度设计也逐步调整,从“赏赐金”改为“赐田”“赐布帛”,财政约束逐渐加强。赏金变少,墓中自然金光不再。
另一个因素是厚葬传统加剧与制度真空叠加。西汉后期王侯“死后不返金”,赏赐实物一去不回,金器最终成了地底垃圾,而非循环财富。制度内黄金失去复用通道,朝代变更后,金源难以再生。
考古层面也提供了一个视角:文献中所说“厚葬”未必等于“多金”,因为西汉后期大量黄金已在皇室手中“沉淀”,只有少数特殊人物如刘贺能得其全。后世即便继续厚葬,但金已不在手,陪葬换了种类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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